中新網珠海10月15日電 (鄧媛雯 陳彥儒)今年初,遠在幾千裡外的母親得知自己兒子一時衝動殺死兒媳後,選擇了主動撥打珠海110報警,15日珠海男子殺妻案在此間開庭,公訴人在法庭表示“不符合自首的要求,所以不能構成自首”。
  當天26歲的王某在庭審中供訴自己挨韓某罵時,隨手從沙發墊上拿起匕首捅韓某的情節。
  據法庭書證呈示,2月8日凌晨5時12分,被告人王某將妻子殺害後外出遛狗。8日中午王某打電話給哥哥,提到捅了韓某一事。
  當天下午3時30分,遠在哈爾濱市的於女士致電珠海110報警,稱其暫住珠海市華髮世紀城某單元的兒子王某,因口角一時衝動捅了妻子幾刀,不知是否死了,要求民警前往。
  拱北警方趕到現場後,發現26歲的韓某的屍體倒卧在室內。其後民警展開地毯式搜索,在17樓空置房抓獲藏匿在衣櫃內的王某。
  王某在法庭上稱自己有“自首行為”,當辯護人問他“為何案發後沒有離開小區”時,他解釋說:“我等警察來。”
  辯護人再次發問:“為何沒有回到1602房等警察過來?”王某稱在可視門鈴看到有三個人來按鈴,一個穿便衣,兩個穿白衣服的,以為是精神病院的,於是就藏到17樓去。在原告代理人對此點提出質疑時,王某說:“我認為自己是正常人,不想他們當我是精神病人抓我。”
  據悉,王某在珠海無正當職業,有傷害和販毒前科,他在殺人前曾與妻子吸食了兩天的冰毒何麻古。
  辯護人認為王某有自首情節,案發後其沒有逃離現場。公訴人稱王某的行為不符合自首的要求,建議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此案將擇日宣判。(完)  (原標題:珠海殺妻案開庭 公訴人稱嫌犯母親報警與自首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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