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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
  6名野生動物販子在不到一年時間內,非法收購、出售了232只穿山甲、57只熊掌和1只蒼鷹。他們分別被處緩刑至10年有期徒刑不等。
  波及
  岳麓山上的麓山沁園會所等6家長沙餐飲店涉案,進貨最多的花17萬餘元買了16只穿山甲、1.5萬餘元買了3只熊掌。相關人員已被立案。
  穿山甲、蒼鷹等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在中緬邊境、廣西等地被捕獲售賣,大量運到長沙後,經過二道販子層層轉手,不少被送上了長沙各高檔餐飲會所的餐桌。
  整個販賣過程可謂組織嚴密,野生動物販子們還成立了貿易公司來結算貨款,野生動物則被藏匿於倉庫中和小區寵物店內,生意輻射全國。
  近日,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對這起特大倒賣野生動物案進行了宣判,6名野生動物販子分別獲刑緩刑至10年有期徒刑不等。
  農民工成湖南區“總代理”
  一次打工經歷,徹底改變了湖南桃江籍男子胡大儒的命運。一年內,他從一名賺血汗錢的農民工搖身一變成了月薪過2萬元的“總代理”,卻在獲得暴利後鋃鐺入獄。
  這一切,都跟販賣瀕危野生動物有關。
  43歲的姚孟軍是桃江人,長期居住在雲南,從中緬邊境收購穿山甲、熊掌等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然後倒賣牟利。
  2012年上半年,31歲的胡大儒在廣西東興市打工時認識了老鄉姚孟軍,經姚穿針引線,胡成為當地販賣野生動物的老闆“陳二”和“阿文”的下線,專門幫助兩人在湖南販賣瀕危野生動物。
  “條件很誘人,我每月能獲得1萬-2萬元的報酬,還能從陳二處以成本價進貨,自己找客戶賣掉。”胡大儒隨後從東興市來到長沙,聘請多名員工,專門從事野生動物販賣。
  同時,姚孟軍也將業務滲入到長沙,為方便貨款的結算,與長期在長沙經營野味生意的劉建平合伙建立了益陽市湘緬貿易有限公司,一方面自己從中緬邊境進貨,貨源不足時則從胡大儒處補貨。
  寵物店成野生動物中轉站
  合作開始後,陳二通過長途客運大巴或委托朋友開小車,將活的穿山甲和熊掌等運來長沙,胡大儒則安排人員接貨。
  通過胡、姚兩人構建運輸網絡,長沙成為貨物集散地,生意不僅輻射湖南省,還做到了上海、成都等多個城市。
  胡大儒在芙蓉區、開福區、高新區各租了一個倉庫,來存放大批野生動物,裡面有鐵籠和冰櫃,一接到貨,活的穿山甲等動物飼養在籠子里,死的則存放在冰櫃中。
  為方便這些野味及時中轉發貨以及客戶隨時來看貨、取貨,胡大儒還在芙蓉區揚帆小區內開了個寵物店作為貨物中轉站,讓人大跌眼鏡的是,取名竟叫“博愛寵物店”。
  (陳先生提供線索,獎勵50元)
  ■記者 潘顯璇 實習生 張靜 王宇 葛志萍
  庭審

  販賣232只穿山甲
  2012年10月,省森林公安局發現長沙市一些高檔酒店、會所存在非法出售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情況。經摸排跟蹤,終於摸清了胡大儒等人販賣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情況。
  2013年3月17日,胡大儒等人被抓獲,寵物店和倉庫內發現了大量活穿山甲和死穿山甲凍體、熊掌等。同年底,胡大儒等6人被提起公訴。
  法院通過賬本、匯款記錄、買家的證言等大量證據,證實在不到一年的時間里,姚孟軍等6人共非法收購、出售了232只穿山甲、57只熊掌和1只蒼鷹,娃娃魚屬於人工養殖,不是野生動物。
  經鑒定,這些穿山甲為馬來穿山甲,為國家保護野生動物,熊掌為黑熊掌,黑熊和蒼鷹都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狡稱“只是牛肉和魚肉”
  “我沒有收購和出售過穿山甲、熊掌,公安從我車上查出了穿山甲和熊掌,我並不知情,我以為運輸的只是牛肉和魚肉。”法庭上,面對檢察機關的指控,姚孟軍狡辯,“我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我只參與了72只穿山甲的運輸,沒有自己去收購、出售。”胡大儒交代,“我是初犯,而且還協助公安確認了其他幾個下線人員,有立功表現,應該輕判。”
  “公訴機關不能證明我以前交易的動物是野生保護動物穿山甲,指控我銷售的67條野生娃娃魚,實際是人工養殖的,不是野生保護動物。”劉建平說。
  法院判決認定,姚孟軍、胡大儒、劉建平等6人的行為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均構成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判處姚孟軍有期徒刑10年半並處罰金5萬元,判處胡大儒、劉建平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5萬元,其餘3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至緩刑不等。
  流向

  長沙6家餐飲店涉案,相關人員被立案
  232只穿山甲、57只熊掌,三湘都市報記者發現,本案中的穿山甲和熊掌不少都流向了長沙的幾家高檔酒店、餐飲會所。
  判決書顯示,位於長沙岳麓山上的麓山沁園會所、岳麓區的翡翠匯會所、芙蓉區的湘泰餐飲、雨花區的四家珍藏菜館、中堂會、星沙的觀錦堂餐飲會所6家餐飲店,均從胡大儒等人處購買過瀕危野生動物,供食客消費。
  其中,沁園會所進貨數量最多。賬單顯示,從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劉建平等人向沁園會所出售了穿山甲16只,共200.1斤,售價17萬餘元;出售熊掌3只,售價1.5萬餘元。
  “2012年11月,翡翠匯會所試營業,生意不好,為扭轉經營不利的局面,我聽取廚師的建議,決定經營穿山甲等野生動物菜餚。”翡翠匯會所共購買了3只穿山甲做菜,老闆李某目前已被會同縣檢察院提起公訴。
  目前,沁園會所經理譚某、廚師王某和採購員慎某,以及其餘5家涉案餐飲店的老闆、採購員等人也被刑拘立案調查,法院將陸續開庭審理。
  提醒

  食用野生動物既不營養也不安全
  事實上,野生動物並沒有人們想象中的營養、健康,反而可能給食客帶來巨大的健康隱患。
  “在營養結構上,野生動物與家養動物並無二致、差異極小。”在湖南師範大學生命科學學院教授鄧學建看來,食用珍稀的野生動物,很大程度上是源於人們的虛榮心,是一種陋習。
  “食用野生動物還有巨大的風險,野生動物常被毒餌獵殺並以不衛生的方式運輸,食用後對健康有害無益。餐桌上的野生動物大都是非法獲得而沒有經過檢疫,食用後可能使其攜帶的病毒和寄生蟲等傳染病源在人類中傳播。”鄧學建說,10年前導致全國恐慌的非典,正是由於人類直接接觸、食用果子狸而引發。很多人畜共患的疾病,如鼠疫、狂犬病及各類寄生蟲等,這些病原體在野生動物中可以得到控制,但一旦進入人體,很容易產生災難性的後果。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戮。鄧學建提醒,在不經意中消費野生動物製品,都會刺激非法獵捕和採集野生動物活動的發生。如果懷疑某種野生動物食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最簡單的做法是不要購買和食用。
  延伸

  一隻穿山甲可保護250畝林地
  該案涉及的野生動物保護級別之高,讓人驚訝。
  林業專家以穿山甲和娃娃魚為例,介紹了其珍貴之處。
  穿山甲從頭到腳被鱗甲包裹,可以周身蜷縮成球狀,這種瀕危的鱗鯉科哺乳動物生活在亞洲和非洲大陸。一隻成年穿山甲的胃,最多可以容納500克白蟻。在250畝林地中,只要有一隻成年穿山甲,白蟻就不會對森林造成危害,可見穿山甲在保護森林、堤壩,維護生態平衡、人類健康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作用。
  娃娃魚學名大鯢,是3億年前與恐龍同一時代生存並延續下來的珍稀物種,也是現存最大的兩棲類動物,被稱為“活化石”。大鯢的心臟構造特殊,已經出現了一些爬行類的特征,具有重要的科研價值。
(編輯:SN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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